CommoPlast海外市场焦点:印尼对来自两个国家的BOPP终端制品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印尼财政部发布的第60号通告(2024年),自2024年9月6日起,印尼对来自马来西亚和中国的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产品征收反倾销税(ADD)。
根据印尼财政部发布的第60号通告(2024年),自2024年9月6日起,印尼对来自马来西亚和中国的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产品征收反倾销税(ADD)。
新规针对分类为3920.20.10的BOPP薄膜,以及3920.20.91项目下的板、片、箔和其他条状物。该政策的有效期为五年。
以下表格列出了来自马来西亚以及中国受影响的公司以及相关的反倾销税率。
公司名称 |
国家 |
反倾销税率 |
Stenta Films (M) Sdn Bhd |
马来西亚 |
18.6% |
Scientex Great Wall Sdn Bhd |
马来西亚 |
6.36% |
其它公司 |
马来西亚 |
18.6% |
|
|
|
Zhejiang Kinlead Innovative Materials Co Ltd |
中国 |
6.73% |
Guangdong Decro Package Films Co Ltd |
中国 |
5.76% |
Furonghui Industrial (Fujian) Co Ltd |
中国 |
10.75% |
Suqian Gettel Plastic Industry Co Ltd |
中国 |
7.99% |
其它公司 |
中国 |
29.95% |
据CommoPlast获悉,这一决定是基于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KADI)进行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马来西亚和中国出口商的重大倾销行为对印度尼西亚国内的BOPP产业造成了损害。根据财政部的生命,证据明确表明这些倾销活动与当地制造商遭受的实质性损害之间存在联系,迫使有关政府采取保护性措施。
在相关的进展中,印尼正对来自泰国和越南的BOPP进口反倾销税进行期满复审,涵盖税目3920.20.10、3920.20.91和3920.20.99.根据调查结果,这一复审或将导致对来自这些国家的进口税收的延长、调整或终止。
中国、越南、泰国和马来西亚是印尼前四大BOPP终端制品出口国。